【重要公告】服務學習調整相關事宜

 

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27日臺教技通字第1132300661號函,本校「服務學習實施辦法」之修訂業經114年1月6日行政會議審查通過,並業經114年5月8日教務會議以及114年6月2日校務會議審議通過。

【銘傳大學服務學習實施辦法】已更新於前程規劃處中英網頁之相關法規(中文:請點此)(英文:請點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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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務處重要通知】

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27日臺教技通字第1132300661號函說明勞作教育及服務學習課程(活動)之實施規範,前程規劃處經研議後通過終止大學部學生服務學習畢業門檻,配合修改銘傳大學學生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辦法第一、二及七條條文內容。經114年5月8日教務會議和114年6月2日校務會議審議通過,並於114年6月6日報送教育部審核後,114年6月11日教育部臺教高(二)字第1140061102號核可在案,學則及實施辦法已更新在教務處中英文網頁之相關法規。

<中文版>銘傳大學學生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辦法(請點此)
<英文版>Ming Chuan University Procedures for Proficiency-based Graduation Requirements(Click here)

 

即日起,學生自我畢業審查之服務學習項目已不列為學生畢業證書之審查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