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113年1月24日技專字第1131700061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青年學習專業技能,憑藉取得技術士證,投入重點產業對應之職業,解決專業人力短缺之需求,並增進青年就業穩定性,本試辦計畫自112年7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凡15至29歲青年符合資格者,皆可依不同級別申請「A證照獎勵金」及「B就業獎勵金」,同一級別各以1次為限。
三、各級別獎勵金如下:
(一)甲級:新臺幣2萬元整。
(二)乙級:新臺幣1萬元整。
(三)丙級或單一級:新臺幣5千元整。
四、檢附本試辦計畫相關宣傳文件1份,請點此。
五、相關資訊同步公告於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全球資訊網/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專區(https://gov.tw/CT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