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方法院112年第2次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甄試

一、報名資格:

(一)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計至報名截止日),性別不拘。

(二)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三) 未具雙(多)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五)具法院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具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二、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10月23日(星期一)止。

(二) 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掛號郵寄)報名;報名日期之認定,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者不予受理。

(三) 報名地址:330060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收件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人事室林小姐,並於信封註明『報名112年第2次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甄試』字樣。

(四) 簡章及報名表件下載方式:請至司法院網站或本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司法院網址為:http://www.judicial.gov.tw;本院網址為:http://tyd.judicial.gov.tw/。)

(五) 聯絡電話:(03)3396100轉10042  林小姐。

三、報名應繳表(證)件:資料排列順序如下(請以迴紋針夾整齊):

(一) 報名表1份,請務必親自簽章(請貼妥最近3個月內1吋彩色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並務請填妥正確聯絡電話、手機或E-MAIL信箱,無法聯繫者,自行負責)。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請黏貼於報名表背面)。

(三)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正本)。

(四) 最高學歷證件或畢業證書影本1份。

(五)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尚未役畢者,請檢附預計退<伍>役相關證明文件供參;女性免繳)。

(六)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份(無免附)。

(七)具原住民身分者,請檢附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1份(無免附)。

(八)法院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無免附)。

(九)如因更改姓名致所繳證件姓名不一致者,另請檢附更名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

四、 甄試日期、地點及注意事項:

(一) 本院將於112年11月8日(星期三)前在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公告得參加甄試人員名單,請自行上網查詢甄試日期、時間及地點,本院不另書面或電話通知。

(二) 本甄試不製發准考證,應試當日請持國民身分證正本,及附照片之健保卡或駕照正本(雙證件),以供查驗,未攜帶證件正本者不得應試。

五、 放榜日期:本次甄試錄取人員,地方法院將公告於司法院及地方法院網站,請自行上網查詢。

六、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第2次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甄試簡章 請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