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度第2次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簡章(學校心理師)」

一、報名事項說明如下:

(一)時間:112/10/13(五)前以限時掛號寄出(郵戳為憑),並於信封註明「新北市112年度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第2次甄選(學校心理師)」。

(二)寄送地點及連絡電話:新北市南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永平國小),地址:234307新北市永和區保生路25號,連絡電話:(02)29251119分機18。

(三)報名資格: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並領有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書。

二、報名應繳表件及費用:

(一) 1份甄試報名表:完整填妥內容及親自簽名。

(二) 5份資料影本依序裝訂成冊: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不需裁切紙張)。

     2.學經歷證件 (請注意:凡填寫在甄選報名表上的所有學經歷,都須附上可證明文件,助於核實審核資料)。

     3.服務證明。

     4.專業證照。

     5.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須親自簽名)。(請⾄銓敘部網站下載檔案:⾸⾴/服務園地/常⽤表格下載<請點此>)。

     6.服役證件(男)。 (三) 報名費:新臺幣500元整。請用匯票<抬頭:新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請注意:匯票抬頭名稱需完全符合一致)。

三、若有未盡事宜請參閱甄選簡章,請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