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部112年7月13日臺教授青字第1120000174號函辦理。
二、貴單位如有符合旨揭計畫,協助推動學校教育、社會教育、體育業務及青年發展業務,有具體優良事蹟之志工及志願服務團隊,請逕於本年9月30日前,運用單位於9月15日前(皆以郵戳為憑),依所附資訊及程序推薦。
三、旨揭計畫書可至本部青年發展署網站最新消息下載(網址:https://www.yda.gov.tw/),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承辦人劉祉延(電話:02-7736-5235)。
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實施計畫請點此。
一、依本部112年7月13日臺教授青字第1120000174號函辦理。
二、貴單位如有符合旨揭計畫,協助推動學校教育、社會教育、體育業務及青年發展業務,有具體優良事蹟之志工及志願服務團隊,請逕於本年9月30日前,運用單位於9月15日前(皆以郵戳為憑),依所附資訊及程序推薦。
三、旨揭計畫書可至本部青年發展署網站最新消息下載(網址:https://www.yda.gov.tw/),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承辦人劉祉延(電話:02-7736-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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