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徵職缺主要負責學產基金不動產業務,學產基金源自早期地方熱心教育人士獻地興學,將學產房地依法放租,藉由出租收益,專款專用於協助弱勢學生順利完成學業,進而實現助學及興學之目的。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2年11月27日截止。
三、應送報名資料(所有資料證件請以 A4格式印製,並依序裝訂) :
1. 教育部秘書處臨時人員應徵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 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