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性別的愛

 

謝欣惠心理師

 

一、發現差異

 

        一次到澎湖工作,走在T字街道上,正在考慮要向左還是向右,眼前突然出現圖片這棵樹,直覺得想:「這棵樹好特別,少了一邊」,說完,走到交叉路口,拍下這張圖之後,往左邊一望,「哇,街道兩旁的樹,全部長這樣」。

        在那個當下,我驚覺原來我正在用「松樹應該對稱的框架」看待這棵樹,所以這棵樹特別、少一邊,但,真的是這樣嗎?而整排樹都長的一樣時,這份特別、少一邊似乎也跟著消退。

        接著我又意識到,我還隱藏著「大部分」的概念,因為大部分都長這樣,於是,這些樹才不特別了、不少一邊了。好像大部分、多數,就是對的。

        有沒有可能,在這個社會上,我們正用既定的想法、偏見、框架,來觀看著兩性/性別;用大部分、多數的觀點,來決定特別或普遍。但到底人們的存在與定義,是自己決定的,還是外在觀看的我們去決定的?

 

二、什麼是男人/女人

        維基百科定義:男性是指一個雄性人類 雌性 人類,也就是女性 成對比。男性這個名詞是用來表示生物學 上的性別 劃分,同時亦可指文化 上的性別角色 。反之則為女人。(引自http://zh.wikipedia.org/wik/男人;女人)

        男人/女人的定義起於「生理」上的差異,這樣的差異也建構出性別角色上的差異。

        在「性別角色」上,定義了男人具有主動、負責、攻擊的特質;女人具有被動、包容、接納的特質。因此,從兒時開始,男人需要剛強、堅忍,穿著打扮上需要衣褲、帥氣,兒時收到的玩具多半是機器人、車子,幼稚園的戲劇要選擇小王子、超人、蝙蝠俠;女人需要溫和、柔軟,穿著打扮需要裙子、秀氣,玩具多是芭比娃娃、漂亮的髮圈、裝飾,戲劇表演要扮演公主、女娃娃。

        偷塗口紅的小男孩,被笑娘娘腔、羞羞臉,被欺負會哭的自然反應也成為違反男人的框架,「男生不可以哭哭喔!要勇敢」,長大後以不哭為傲,其實仍渴望有個溫暖的胸口可以讓他盡情的哭和宣洩!反之,女孩可以得到擁抱、安慰和秀秀,不懂的軟弱的女人,更被貼上女強人、男人婆的標籤。記得在一家餐廳用餐,聽到隔壁桌的父女對話,「坐要有坐相,不可以腳開開」,小女孩安靜一會,開口問爸爸,「爸爸,那個小朋友腳開開」,小女孩的爸爸告訴她,「因為他是男生你是女生,所以你不可以」,小女孩被教育,原來有男孩可以做女孩所不可以的,男女不平等的概念可能就這樣種了下去。

        成長的環境、長輩的互動,甚至潛意識裡似乎早就充斥著性別差異、性別對立的概念,而成長的過程,就是慢慢的「符合」社會集體創作的「性別框架」,越符合也就越平安、正確、成功、好男人、好女人、好先生、好老婆,不符合則需要改變、調整,甚至招致斥責、嘲笑、欺負、暴力,喝止這種「不符合」「性別框架」的現象。

        現今,這樣的情況,隨著媒體報導、流行趨勢的改變,對性別角色的眼光也越來越彈性多元,男人不再只是陽剛、剛強,女人不再只是溫柔婉約,而是更具獨特性,也更加平等的給予多元的看法,不僅僅是性別突出的眼光,就如,2012年4月17日,中時新聞資料庫林雅惠一則報導「師生欣賞他 醫生:性別認同障礙」中提到:實踐大學服飾設計與經營學系創系十四年來,首次出現許傑欽這般同學,明明是男兒身,卻堅持穿著自己設計的女裝上學,全校師生從原本詫異轉為欣賞。(蕃薯藤網路新聞)

        社會大眾欣賞的角度,不再是從性別出發,而是更能進一步的欣賞他的專業長才,從主持人陶晶瑩與演員李李仁的女剛男柔婚姻、偶像劇的浪漫李大仁、全方位主持人蔡康永、歌手張芸京一樣,說明了社會對性別角色的突破,而他們也都能用他們的專長找到自己的舞台,個人獨特性、價值,超越、取代了性別的限制和定義,這是一個值得肯定的轉變,但對於無法接受的人呢?他們有更多的擔心來自於生存的議題。

 

三、我是男人/女人,我愛上同性者

        「當我愛上同性,我是同志、同性戀」,就算無法繁衍下一代,都不代表我有罪。很多時後,人們更害怕的是死亡、停止繁衍、或個人的期待。但是,人們面對的方式,是阻止、指責這些會使他經驗到停止繁衍、死亡、無法滿足私慾的人,而不是面對自己的恐懼。

        電影《為巴比祈禱》,一個真實故事改編,述說青少年巴比因對男性心動,知道自己似不是母親眼中的男性、男人,不是母親眼中的巴比;母親因為太害怕美滿快樂的家人,無法在死後一起在天堂相遇,便用宗教的教義定義巴比,認為他有罪、受到詛咒,深怕他會下地獄,但只要他肯悔改就有希望,有一起上天堂的希望,母親給了他許多的宗教和教條,巴比從懷疑到反抗,開始結交同志朋友、變裝性朋友,穿著緊身衣,有自己喜歡的動作,甚至愛上男人。母親說著「你不要這樣,像個女孩」、「你不可以穿這種衣服」、「同志是罪惡」,一直到最後母親說「好,你不是我的巴比,我不要你」,這句話使巴比徹底明白母親永遠不會接納他,因而走上自殺一途。

        母親從懷疑到自責,到參加了同志父母組織「PFLAG(Parents, Families and Friends of Lesbians and Gays)」,聽見當中父母提到,「其實我早就知道他是這個樣子,只是我不接納」,母親才漸漸的放下宗教對同志的看法,真實的接納巴比,甚至從自責與懺悔中,走入為同志發聲的行列中。

        我們是否覺察過我們對性別與愛的執著和狹隘的偏見,有時候用更高的醫學、宗教的包裝,來壓榨這群人?隨著同志運動的崛起,現代人越來越能夠放下偏見,能給予許多空間和彈性去做自己,只要他們快樂。

        2011年5月《拉小手yes or no》泰國一部同志電影,造成東南亞的轟動,原來排斥女同志的女主角,在和裝扮中性的室友相處後產生情愫,開始相愛,但在母親的的反對和自己的衝突、恐懼下分手,一直到最後,選擇接納內心真實的感受,決定彼此相愛一次。

        愛情真實的感受,往往不是可以扭曲、否認的,對同性別的人心動,更不是被教導出來,模仿出來的。許多學生在感受到對同性心動的感覺時,隨之而來的是恐懼、抗拒、羞愧感、罪惡感,因而選擇包裝、壓抑,錯失了釐清這份心動的感覺是什麼的機會,帶著這樣的恐懼和擔心被發現的包袱,最後失去了自己與快樂,更失去了對愛的成長與學習,愛當中豐富的過程、親密的學習,就因為性別框架、性傾向而被否定或不值一提,這是多麼可惜的事情。

  

三、跨性別、非男人/非女人

        現在社會,除了同志以外,還有一群較少被重視的族群「跨性別」者。維基百科定義:那些在出生的時候根據其性器官而被指定了某個性別,但是卻感覺到那個性別是對他們一種錯誤或不完整的描述的人。另外一種說法是:那些對其出生時被指定的性別感到無法認同的人。

        跨性別,是指那些不認為自己的性別與他們出生時基於生殖器官而被決定的性別表現為一致的人。或者說各人真實性別沒有在其在出生時被真實的反映出來。(引自http://zh.wikipedia.org/wiki/跨性別)

        我們清楚社會對男性/女性的框架,但隨著對此框架的突破與超越,也發現對某群人來說,接受他們是男人身或女人身,可以自由的穿著仍不夠,在他們對自己的認同中,一名男子可能會說,「我就是一個女人」、「我不是陰柔的男性、不是溫柔的男性,我是女人」,又或者,他會說「我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我是我自己」。

        有時候,連同志者,也無法定義這群人,因為生理外表不足以成為定義他們的基礎,「男人身體、女人靈魂」也只是從兩性框架、性別框架的眼光中去做定義;他們既可以愛男人,也可以愛女人,他們甚至會選擇生理上的異性相戀,不是因為異性戀,而是內在的同性相戀,因此,有更多跨性別者,遊走在同志圈中,但也默默的隱藏著自己內在的真實傾向,有時候他們雙性戀的特性,會嚇壞了同志們。(2007,Loraine H & Lani K,陳錦華譯)

        他們對自己性別的認同,已經脫離的兩性的框架、脫離性別的框架,甚至放棄這樣的框架來定義自己,因為過去許多對跨性別的說詞,例如不男不女、變性人、陰陽人,其中不管是接納或不接納、嘲諷或定義,都仍是在兩性/性別框架的角度發展,不敢動搖潛在的規則,這常常使的跨性別者也陷入自我認同、自我定義選邊、歸類的窘境,因為他們不管把自己放在哪一類,都不對勁。(網路資料:何春蕤)

        在《另一個衣櫃: 雙性戀者的生命故事與認同》一書之中,記載許多跨性別者的生命故事,說出他們如何在社會框架中走出自我、受到哪些來自父母、朋友的嘲諷、自責與內疚,這本書中,編輯訪談一位跨性別者,(2007,Loraine H & Lani K,陳錦華譯)

你什麼時候知道你是個雙性戀?

有很長一段時間,我交替活在兩種文化裡。……………我看到我同性戀者的模樣,也看到我異性戀的模樣。

你為什麼不選邊站?

我突然領悟到不管是選擇哪一邊,都不是我要的。

    

         將這群人用性別框架定義他們,哪怕是男性中的女性這樣描述的詞,似乎都無法真正貼近他們,甚至可能是一種多數/權威霸凌。在台灣,最明顯的跨性別者,通常以變性者最容易被認識,就像主持人莉菁,一位成功變性站在舞台上發光發熱的偶像;2004年11月23日,聯合報報導一則變性者新聞:國立聯合大學講師周德榮是三個孩子的爸爸,三年前取得醫師變性鑑定證明後,開始女性打扮。昨天「她」到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參加「性別經驗質性研究研討會與工作坊」研討會,首次坦然面對媒體記者採訪,訴說「變性」的痛苦掙扎,強調今後要勇敢地站出來,爭取「變性人」的權益。

        他們都是站在社會舞台上的人,中間經過許多威脅、嘲諷、自殘自殺等過程,最後仍選擇尊重與重視自己的真實,這份獨立宣言,就算是反對者也會為之動容。為了幫助仍存在在兩性/性別框架的社會,可以更清楚的理解這群人,使他們與社會接軌,由他們自己決定自己是「他」或「她」,也是現代社會的一個突破和開放。

 

四、跨性別的愛

        主持人莉菁是同性戀者嗎?對她來說,或許就是愛上一個人罷了,她依舊可以工作、擁有她所想要的家庭生活。

        在《另一個衣櫃: 雙性戀者的生命故事與認同》一書之中,其中有一名自認為幸運的老師,她提到:我是雙性戀、跨性別者,因為我是女性的身體,但我知道我就是男性;我很慶幸,我的另一半也是跨性別者,他是男性的身體,但她是女性,我們在社會架構下有了婚姻,但是,我們並不是大家所看見的那樣。(2007,Loraine H & Lani K,陳錦華譯,)

        前面所提到的周德榮講師,在當兵時與排長相戀,更加肯定身為女人的她想要做自己,但為了傳宗接代的壓力,選擇和女老師結婚,兩個人的感情受到信任、挑戰、爭執的考驗,至今,就如同姐妹一樣的分享著家事;和小孩之間,被稱呼「爸爸」,似乎對她來說仍不習慣,但隨著她的坦誠,小孩也漸漸接受這特別的爸爸。

        不管是愛情、親情,更多拉近彼此關係的,仍是感情當中的分享、坦承、付出與欣賞和包容接納,是可以超越性別這個議題,性別身分可以是一種阻力,使你們關係受挑戰,更加遙遠,也可以成為一種助力,使你們關係更親密,端看你有什麼眼光與態度去面對。

 

五、超越性別的愛

        傳統的愛情故事、神話寓言,都是一男一女的結合,這使的人類一直認為愛情就是如此,而這才是自然,這才會有愛,但是,我們愛著我們的小孩、父母、情人、朋友,是因為她們的性別而愛他們,還是因為他們就是他們自己;當愛情發生時,我們肯定是因為「我感覺到愛上你」,而不是愛上你的性別。

        對許多父母來說,要去接納小孩跟別人不一樣,其實是去動搖內在堅信多年的框架,一場內在對與錯的戰爭,最後,常常會因為愛而願意接納、包容,這不就是最美的地方嗎?

        在文章一開始,筆者還提到「大部分」的概念,說明了社會需要集體的需求,也許是一種安全感、共同存在的感覺,相對大部份的同志或跨性別者,往往被用輕視或同情對待,彷彿他們不屬於大部分,我相信大家都能同意,大部分是少部分的相對而非絕對。2000 年在亞特蘭大召開的南方跨性別互慰會議(Southern Comfort Conference),(網路資料:)文中提到:一場全世界最大的跨性別聚會,每當邊緣受壓迫的族群聚集起來,宣示一片屬於他們身體、社會和情緒上的小小屬地時,總可預期地會出現這種強大而特別的神奇吸引力。不管這樣的自由領域為期多麼的短暫有限,重要的是每當邊緣受壓迫的族群集體動員聚集起來時,原先的圈外人也會感受到這股強大的吸引力,進而加入他們的行列。這些原本被視為無用的人,現在被壯大為有力的主體。在邊緣族群的聚會上,原本被主流社會用來貶抑和恐嚇不服從其規範者並宰制群體行為和互動的社會規範的有效工具都在此時失去了效力。

        我們所以為的大部分,也是我們經驗世界中的認知,也許我們該更謙虛地、尊重地的看待這群人,這群人付出他們的生命,幫助我們看見自己世界以外的真實。

        愛,一種真實的情感流動,它可以超越年齡、身高和體重,也包括可以超越性別;對不同人抱持著開放,更是愛的形式和能量拓展的學習和啟發,當我們渴望著無條件的愛與擁抱時,我相信每一個人都有這樣的期盼,包括他們,及其他被忽略或孤立的人群,讓這份愛用無條件的情感流動著,那會是每一個人類所共同期盼的。

 

參考資料

Loraine H & Lani K,陳錦華譯,(2007)。《另一個衣櫃:雙性戀的生命故事與認同》, 台北市:商周

 

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B%B4%E5%9F%BA%E7%99%BE%E7%A7%91

跨性別http://intermargins.net/repression/deviant/transgender/trans_index.htm

蕃薯藤網路新聞http://n.yam.com/chinatimes/garden/201204/20120417948597.html

《為巴比祈禱》,2009,USA

《拉小手yes or no》2011,泰國